关于呈报《海口兰花产业园和带动种植兰花资金扶持方 案》(代拟稿)的请示市政府: 《海口兰花产业园和带动种植兰花资金扶持方案》已于11月2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会后,根据常务会议精神和蒙国海副市长12月4日召开会议的指示意见,我局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该《方案》(代拟稿)呈报市政府审批。如无不妥,请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颁布实施。 妥否,请批示。 附件:《海口兰花产业园和带动种植兰花资金扶持方案》(代拟稿) 海口市林业局 2012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古聪,联系方式:68724512) 海口兰花产业园核心区建设和带动种植兰花 资金扶持方案 海口兰花产业园是我市实施南渡江流域三十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首个重点项目,该项目规划占地7984亩,分别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和琼山区旧州镇,分为核心示范区和带动种植区两大部分。核心示范区规划占地2484亩(其中新坡镇1584亩,旧州镇900亩),由海南柏盈兰花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同时通过核心示范区带动种植兰花5500亩(其中龙华区2500亩,琼山区3000亩),实现增产、农民增收。由于该项目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资金使用要求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特制定兰花产业园和带动种植区资金扶持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促进我市兰花产业现代化为主要任务,以兰花标准种植生产大棚和智能化温室为重点,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资金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我市发展兰花的积极性,推进我市兰花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内容 核心示范区和带动种植区总计投资16.6亿元,项目建设期从2012至2015年共4年。其中核心区建设投资11.9亿元,主要建设:国际兰花生物科学研究中心、兰花产品物流加工基地、海南兰花生产服务中心、全球最大兰花种苗组培基地、兰花现代化生产示范基地、兰花生态休闲度假基地。带动种植区投资4.675亿元,采取产业带动的扶贫方式及政府扶持、企业带动、农户参与的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兰花产业上水平、创特色。 三、主要目标 (一)打造我市万亩国家级兰花产业生产基地,实现集科研、种苗、种植、加工、销售、休闲为一体的兰花产业综合功能,奠定我市兰花产业发展基础,为我国兰花生产提供服务,树立样板。 (二)以核心示范区为推手,以兰花生产合作社为载体,推广标准化种植技术,带动兰花种植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三)发展兰花农业休闲旅游,实现二次增收,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 四、扶持环节和补贴标准 海口兰花产业园核心示范区和带动种植区,总投资166640万元。其中核心示范区投资119890万元,政府扶持13436.48万元,占核心示范区投资总额的11.2%。带动种植区投资46750万元,其中政府扶持30250万元,占带动种植区总投资的65%。核心示范区和带动种植区两项扶持合计为43686.48万元,分4年实施。 (一)扶持环节 1、扶持产业园2484亩核心示范区的种苗生产设施、兰花大棚设施建设和兰花智能化温室建设、科研实验室、病毒检测中心、兰花知识博览馆、学术交流中心、种质资源库、贮运包装中心、产品加工厂、农民技术培训中心、技术推广服务站、生产资料服务市场建设,分4年补贴总金额为13436.48万元。 2、扶持产业带动兰花种植生产设施建设和种苗补贴,4年共计扶持金额30250万元。两项合计为43686.48万元。 (二)补贴标准: 1、核心示范区建设 (1)生产设施按建设标准的48%给予补贴,包括智能温室、生产大棚等。 (2)其他配套设施按建设标准的30%给予补贴,包括科研实验室、检测中心、组培中心、兰花知识博览馆、学术交流中心、生产服务中心、物流等。 (3)农业休闲设施由企业全额投资,市政府不予支持。 2、带动种植区建设 (1)生产设施建设政府资金扶持70%,按每亩最低投资5万元,即每亩补贴3.5万元,农民自己贷款承担1.5万元(政府贴息)。 (2)种苗补贴标准:按每亩1万株,每株3.5元计算,具体由政府每株补贴2.0元(每亩2万元),企业为种植户每株出资1.0元(总计一千万株苗),种植户每株自己承担0.5元(每亩5000元)。 3、资金筹措 扶持资金来源为政府投入和社会投资,政府扶持资金由政府整合我市土地整治和财政资金。 在政府扶持的43686.48万元中, (1)市财政资金安排25000万元(2012年安排3487.5万元,2013年安排7450.45万元,2014年安排6079.365万元,2015年安排7983.34万元)。 (2)市土整办资金8250万元(2012年安排2612.5万元,2013年安排3174.85万元,2014年安排2462.625万元)。 (3)龙华区、琼山区安排带动种植区财政扶持的20%即4646.2万元,其中龙华区2111.9万元(2013年安排506.82万元,2014年安排929.17万元,2015年安排675.76万元),琼山区2534.2万元(2013年安排675.76万元,2014年安排1013.64万元,2015年安排844.7万元)。 (4)农口整合资金和各相关单位扶持资金5790万元(2012年安排580万元,2013年安排2200万元,2014年安排2000万元,2015年安排1010万元)。 五、操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核心示范区由海南柏盈兰花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报市林业局;带动种植区由农民合作社、个人及社会企业提出申请,经区林业局初审汇总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林业局。 (二)项目审批。市林业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召开局务会审核,签署审批意见。由市林业局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 (三)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市里制定的统一建设标准认真组织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市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的跟踪指导和监督。 (四)资金拨付。智能化温室、标准种植网棚、兰花种苗组培中心、科研实验室等配套设施,根据先建后补的原则,由企业自主承担建设,市林业局负责组织财政、发改、纪检、审计部门、区农林局及相关专家联合验收,经市政府同意后按相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附件:1、核心示范区建设扶持资金使用明细表 2、带动种植区年度大棚建设任务及政府扶持资金明 细表 3、带动种植区年度种苗生产任务及政府扶持资金明 细表附件1 核心示范区建设扶持资金使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年度 建设内容 建设 地点 资金 投入 其中: 政府 扶持 企业 自筹 补助标准 资金归口智能化温室(移动苗床)万,5800新坡镇元/标准化种植网棚5万,150元/园区基础电力设施9600KVA 旧州镇 土整资金安排2.75万元/亩 384 元/ 共206.25万元,财政解决 ,48% 1713.75万元 土整资金安排2.75万元/亩 5 万元/ 共206.25万元,财政解决 亩,48% 153.75 万元新坡镇旧州镇新坡镇核心区公用工程建设一期旧州镇前期工作费(规划设计、清表赔偿、新坡镇土地租赁和平整、可研报告等)及不旧州镇可预见费海口市区 小计智能化温室(盘床)26400(40亩), 新坡镇2100元/ 2661.12 2882.88 土整:412.5万元, 财政:1867.5万元 土整资金安排2.75万元/亩 1008元/, 共110万元,财政解决 48% 2551.12万元兰花特色温室花园21000(31.5 新坡镇亩),800元/;标准化种植网棚4512 旧州镇188815,150元/组培厂17202,2500元/,购买 新坡镇4680组培设备 新坡镇仓库1500,保鲜库500255 旧州镇 新坡镇核心区公用工程建设二期1268 旧州镇生态休闲度假中心(兰花文化廊、接新坡镇 13960待中心、商场、餐饮、休闲养生馆等)旧州镇 新坡镇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旧州镇6651 海口市区 小计 2165.76 6307.88 2346.24 30563.1 2 土整资金安排2.75万元/亩 网棚5万 共864.85万元,财政解决 元/亩,48% 1300.91万元 30% 30% 财政解决1404万元 财政解决77万元 土整:974.85万元, 财政:5333.03万元智能化温室102620(含兰花育苗温室、国家级兰花种质资源库等)新坡镇,800元/科研实验室2000、病毒检测中心 新坡镇200、兰花知识博览馆500、学 海口市区术交流中心500,及购置相关设备 新坡镇核心区公用工程建设三期 旧州镇 3940.8 4269.2 土整资金安排2.75万元/亩 384元/, 共423.5万元,财政解决 48% 3517.3万元 30% 财政解决294万元新坡镇旧州镇公共绿地等及其他基础工程海口市区购买环保、消防、运输、信息交易等新坡镇设备旧州镇新坡镇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旧州镇海口市区度假酒店、木屋、露营基地、商贸中新坡镇心、理疗中心等旧州镇 小计技术推广服务站500,生产资料服务市场3000,贮运包装中心6000 海口市区,产品检测中心500,及购置相关设备花卉销售及拍卖市场1.5万,2000 海口市区元/办公楼、宿舍、专家公寓28500兰花生态度假区等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生产用流动资金 海口市区 新坡镇 新坡镇 旧州镇 海口市区 4234.8 29243.2 土整:423.5万元, 财政:3811.3万元 30% 财政解决613.8万元 613.8 1432.2 小计 0 613.8 13436.48 32828.2 106454. 5 财政:613.8万元 土整资金1810.85万元,财 政解决11625.63万元说明:1、项目核心示范区水、路和田洋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市土地整治办申请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投入。2、项目核心示范区温室、网棚等生产设施建设及产业园组培厂、科研实验室等配套工程投入30997万元,政府补贴13436.48万元;其中温室建设200020,投入资金19434万元,政府补贴9328.32万元,网棚建设358.2亩(238815),投入资金3582万元,政府补贴1719.36万元,温室和网棚政府补贴共计11047.68万元。组培厂、科研实验室等建设投资7961万元,政府补贴2388.8万元。3、项目带动农户种植区5500亩投资46750万元由农户自筹及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标准及方案另行制定。附件2 带动种植区年度大棚建设任务及政府扶持资金明细表 建设 地点 新坡镇 旧州镇 建设 规模 投入 资金 政府扶持 补贴 标准 单位:亩、万元建设年度内容兰花大棚 农民贷款 2012年所安排建设800亩大棚,按每亩3.5万元补贴,合 计2800万元(其中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按2.75万元/亩安排 (70%)2200万元,市财政安排20万元,市林业局安排580万元)。 2013年所安排建设1400亩大棚,按每亩3.5万元补贴,合 计4900万元(其中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按2.75万元/亩安排 2200万元,琼山区安排675.76万元,龙华区安排506.82 (70%) 万元,市财政安排1517.42万元)。 2014年所安排建设1500亩大棚,按每亩3.5万元补贴,合 3.5 计5250万元(其中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按2.75万元/亩安排 2039.125万元,琼山区安排1013.64万元,龙华区安排 (70%) 929.17万元,市财政安排1268.065万元)。 3.5兰花旧州镇大棚新坡镇兰花旧州镇大棚新坡镇兰花旧州镇大棚新坡镇合计 3.5 2015年所安排建设1800亩大棚,按每亩3.5万元补贴,合 计6300万元(其中琼山区安排844.7万元,龙华区安排 (70%)675.76万元,市财政安排4779.54万元) 市林业局安排580万元、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安排6439万元,市财政安排7584.8 万元,琼山区安排2534.2万元,龙华区安排2111.9万元,共计19250万元 3.5注:土整资金补贴总面积3000亩,其中核心区658.5亩,农民种植区2341.5亩,超出面积部分大棚由财政安排资金解决附件3 带动种植区年度种苗生产任务及政府扶持资金明细表 单位:亩、万元建设年度内容 地点 旧州兰花种苗 新坡 旧州兰花种苗 新坡 规模 资金 建设 建设 投入 政府扶持 (2万元/亩) 补贴 农民自筹 (0.5万元/ 亩) 企业赊苗 (1万元/亩) 标准 2万元/亩 市财政安排1600万元 (57%) 2万元/亩 (57%) 市财政安排600万元,整合农 口资金和相关单位扶持资金 2200万元。 旧州兰花种苗 新坡 旧州兰花种苗 新坡合计 550019250 (57%) 1010万元。 2万元/亩 口资金和相关单位扶持资金 市财政安排2590万元,整合农 (57%) 2000万元。 2万元/亩 口资金和相关单位扶持资金 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整合农海口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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