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台主持到音乐人,B.B.King虽然在黑人圈子里闯出了名头,然而却无法融入白人主流音乐圈。尽管他于60年代初把他的预约代理转给ABC唱片公司,但仍然效果不佳。1968年以前,他在白人听众面前演出不超过两场。不过,这并不代表他的音乐做的不好,只是运气欠佳而已。 Butterfield Blues Band某种程度上促成了B.B.King走向白人主流音乐圈 转机出现在1965年,有一个叫做Butterfield Blues Band的组合推出了首张专辑,并受到了美国中产阶级白人的喜爱。人们对乐队制造的奇特音乐音效而着迷。当有人问他们是从哪学会这样弹琴的?乐队的两个吉他手坦白说:“我们抄袭了B.B.King的华彩乐句。”当人们问到“他(B.B.King)是谁”时,两名吉他手如此形容他:“一个真正的怪物。” B.B.King在Ed Sullivan演出(图片来源:CBS) 1969年,B.B.King终于得到了机会第一次在电视网的“今夜表演”节目上作演出。1971年,King出现在Ed Sullivan节目上。能在Sullivan节目上演出,就意味着他已经是一名真正被白人主流音乐圈接受的的明星了。从入行到成名,B.B.King用了23年的时间。 都说事业与爱情难以兼顾,在B.B.King这里体现的尤为明显。他先后有过两次婚姻,然而都以分手而告终,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太专注于巡演。以1956年为例,这一年里,他不仅发行了3张唱片,还在全美巡演,一共演出了342场,工作人员曾评价他“一年300天都在演出,剩下65天待在录音棚”。 B.B.King与第一任妻子Martha B.B.King的第一任妻子叫Martha,1946年与B.B.King结婚,B.B.King曾经为她写过一首叫《Miss Martha King》的歌曲。然而一年几乎都在巡演路上的B.B.King与妻子相处时间太少,最终他在巡演途中收到了Martha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消息。这虽然给了他一个打击,但却给了他灵感写出了《Woke Up this moming》这首热门歌曲,两人于1952年宣布离婚。 B.B.King的第二任妻子叫Sue,她比B.B.King小15岁,两人1958年6月结婚。然而就像第一次婚姻一样,B.B.King高强度的巡演让妻子无法接受,最终两人于1966年离婚。有趣的是这次感情上的打击让B.B.King又写出了他最红的一支歌:《The Thrill is Gone》。 B.B.King与他心爱的Lucille吉他 对于B.B.King来说,也许只有他心爱的Lucille吉他才是他永远的伴侣。这款Gibson公司出的吉他因B.B.King的使用而闻名世界。关于这款吉他的得名也是一桩趣事。1949年B.B.King在一次表演遇到大火,他冒着生命危险从火场里抢救出了自己赖以谋生的吉他,事后他才发现这场火灾源于两男为争一个名为Lucille的女子而大打出手引起的,为纪念这个经历,B.B.King把他的这款吉他取名Lucille,并且还为它写了一首歌。对于自己的爱琴,B.B.King曾说:“当我歌唱时,内心在弹吉他;而当我不再发声,Lucille在替我歌唱。”足见他人琴合一的境界。 4无可争议的“布鲁斯之王” 无可争议的“布鲁斯之王” 在2003年《滚石》杂志评选的史上百大吉他手中,B.B.King名列第三,有一些人对此觉得不能理解,如果单纯论吉他技术的话,比B.B.King厉害的人实在太多了。然而B.B.King之所以被其他吉他手们发自内心推崇的原因,是因为他独具风格的吉他演奏语言。 Guns N' Roses前吉他手Slash与B.B.King同台演出 B.B.King除了创造性的使用推弦、揉弦等演奏技巧之外,他的颤音更是一绝,即使只有一个音符,他也能够通过极具张力的颤音让它富有鲜活的表现力,这已经成为他最具辨识度的标志。B.B.King的吉他演奏从来不以速度取胜,而是通过琴弦的按、推、揉、滑等技巧,来呈现情绪的高低起落,使得他的音乐听起来感情充沛、情绪饱满,极易打动听众。 演奏中的B.B.King B.B.King的音乐生涯也非常漫长,一直到2005年他80岁,他才举办了告别演唱会,老爷子虽然受糖尿病困扰多年,但在演出方面从不含糊,不管是演唱还是弹奏,仍然保持了相当的水准。在巴西站的告别巡演上,他被问及是否这是他最后的演出时,他说:“我最喜欢的演员之一是苏格兰的肖恩·康纳利,他最知名的角色是007系列的詹姆斯·邦德,他演了一部电影叫《永不说不》(Never Say Never Again)。”这表明了他对舞台无限的热爱。 美国总统布什向B.B.King颁发美国最高国民荣誉奖——“总统自由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