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社会问题,从而将自身献给人类最壮丽的事业,显示出极大的至善性。然而,总体性的社会整合与价值构建已不能适应领域分离的社会形态和相对自主的生活方式。单一的政治意识形态价值贯注,既无法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的价值标准,亦无法干预多元化社会力量产生的阶层意识,也无法规定私人生活领域个体生命意义的自我抉择。加之传统共同体社会土壤的不断消解,致使全民共享的意义体系丧失了原有的规约力。同时,自治性公共生活领域与自主性社会主体的缺位,又使契约性社会整合与相对性价值构建无法真正有效建立。“人在做,天在看”与“神圣目的”的传统信念由于价值构建方式的失效,失去了对于人性深处原始欲望的约束力,淹没在汹涌的市场浪潮之中,进而在“精神纽带的消解”与“社会主体的未成熟”两个层面,表征了中国社会价值虚无主义的特定内涵,它不仅来源于市场经济本身,毋宁说伦理传统的断裂所带来的价值空场,已为之提供了社会肌体之精神羸弱的前提。 二、“规范”的陷落:价值虚无主义的独特表现 现代化进程中的理性化逻辑呈现了这样一种趋势,传统伦理秩序的整合失效必定要以制度普遍性与价值共识的构建和规约来取代,这一切必须以成熟主体的理性立法为基础才是可能的。然而,中国社会脱离神圣价值襁褓的羸弱主体并不具备自我立法的理性能力,既没有立制度规则之法的外在权能,又缺乏立规范价值之法的内在品质。无论社会结构,抑或制度伦理,还是由此孕育的社会主体,都存在着现代性的匮乏。中国社会不仅苦于理性化的推进对于实质性价值的窒息,也苦于理性化的未完成对于制度普遍性的亵渎;不仅苦于前现代之价值观念与文化心理尚未真正退场,也苦于现代之制度体系与价值共识尚未真正落实,在新旧价值系统与制度体系的交替之间出现了明显的“真空地带”。正如马克思当年反思德国所言说的那样:“我们也同西欧大陆所有其他国家一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除了现代的灾难而外,压迫着我们的还有许多遗留下来的灾难,这些灾难的产生,是由于古老的、陈旧的生产方式以及伴随着它们的过时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还在苟延残喘。”这样,传统一体化社会整合与绝对性价值构建的失效,以及现代契约性社会整合与相对性价值构建的未完成,导致了现代性病症提前预支与前现代弊端残留引发的“强烈共振”,进而造成了价值底线的陷落与价值秩序的乱象。 首先,前现代、现代、后现代同时并存的“时代错乱”,导致了中国社会价值虚无主义之规范陷落的独特表现。中国的现代化道路存在着自身的特殊性,它绝不同于西方“自社会而国家”的发展进路,而是一种与之相反的“自国家而社会”的发展路径。这就意味着,中国的政党并非利益分化之特定阶层的代表和结果,毋宁说是在灾难性困局中脱颖而出之民族国家的整合性缔造者,从而以历史目的论的意识形态整合着从传统中国承接而来的总体性社会,以国家政治动员的方式推动着现代化的进程,不仅完成了救亡图存、国家独立的历史使命,亦初步建立了国民工业化的基本体系。然而,拯救民族危亡的急剧现代化路径与总体性社会内部开启全球化进程的部分融入,产生了两个重要的后果。一方面,植根于传统一元论道德主义的文化结构,由于与政治权力的高度耦合,加之未有充分时间进行现代性的改造和转化,就已成为现代化进程中的阻滞性力量,只能伴随一体化社会整合的失效,引发伦理传统的知性断裂,以致中国社会在推进世俗化的同时,传统的伦理信仰体系也出现了衰落。正如许纪霖所言:“为什么一个千年礼仪之邦,一旦进入世俗化社会, 物欲主义的出现会比其他世俗化的发达国家更凶猛?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乃是中国在进入世俗化社会的时候,信仰同时发生了衰落。”另一方面,中国社会亦呈现为“时空压缩”的错乱状态,形成了前现代、现代、后现代三种因素彼此交织,前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相互合流,共同压制现代性的复杂局面。脱离总体性结构庇护与神圣性价值襁褓的社会主体,却并未在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社会结构和制度伦理的孕育中,成为拥有自我之理性立法的成熟主体。相反,它只能在社会结构的现代性匮乏,即政府、市场、社会各个领域尚未形成合理边界而产生权力和资本的共谋中,呈现为一种羸弱的存在;只能在制度伦理的现代性亏欠,即任性权力的僭越所导致形式普遍性的缺失中,沦为一种幼稚的主体。这种羸弱而幼稚的社会主体当然不具备自我立法的理性能力,既不具有订立制度之法的外在权能,理性制度的制定缺乏公平的参与和博弈的机制;亦不拥有确立规范之法的内在品质,不仅欲以破坏契约的方式,获得非法利益的特权,也妄图无视一切理性规则为所欲为,无法完成契约性社会整合与相对性价值构建,人们对于制度规则及其内在之规范价值的认同也正在消解。此时引入后现代性因素就不再是成熟主体对于工具理性的反抗,反而成为一种可怕的破坏性力量,甚至是欲望的膨胀与道德的沉沦,从而与前现代性的合流中挤压着现代性的生长。这样一来,中国社会的价值虚无主义,就不仅表现为曾经赋予人们精神力量与心灵慰藉的最高价值废黜自身,进而导致传统文化血脉的割断和共同体精神纽带的丧失,致使人们陷入无根的漂泊和无家可归的窘迫,也不仅表现为形式合理性僭越和窒息实质合理性的现代性病症,它的独特性毋宁说是形式合理性的未完成,以致异化权力凌驾于形式合理性之上,超验价值连同规范价值一道同时陷落,呈现为一种混乱的状态。它在人们心灵结构中表现为“终极价值的贬损”“规范价值的逃遁”与“功利价值的独尊”,具体说来,也就是“价值认知的相对主义”“价值情感的物欲主义”与“价值意志的工具主义”;在社会后果上则表现为“敬畏的丧失”“犬儒主义的生存抉择” “价值秩序的颠覆”“人性结构的畸变”和“社会信任的坍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