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世界的殖民化造成了意识形态与生活世界的疏离,意识形态丧失了它本有的文化价值意义,变成了单向度的资本主义社会统治工具,它脱离了人们理解认同的范围,以不容置疑的工具性目的压制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在这种意识形态之下表现为“物化”“单向度”的人。要让意识形态在正确的轨道上发挥作用,必须让意识形态回归生活世界,让意识形态按照生活世界本真的逻辑进行运转。而意识形态回归生活世界就意味着要让生活世界摆脱系统的“殖民”,对于这一点,哈贝马斯始终保持着乐观的态度,他认为交往理性中蕴藏着解放生活世界的潜力,交往理性是在不受外界干扰的理想对话环境之下,人们遵循一定的规则进行商谈所达成的共识合理性,语言中所包含的令人们相互之间达成理解的力量能重新恢复被系统破坏的生活世界生态,通过构建理想的对话环境并让社会成员形成以交往理性为指导的交往行为,可以完成对生活世界的当代重构,而意识形态的重构也要通过发挥交往理性的功能才能完成。这种重构包含着三个方面:回归经典传统文化、重建民主对话的公共领域、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通过这三方面的重构,意识形态才得以向生活世界回归。 (一)文化传统的重构——回归经典传统文化 交往行为的基础在于沟通的双方能够言说对方可理解的语言,而语言的可理解性源于双方享有共同的文化知识背景和解释模式,它是交往行为发生的基础。意识形态是统治者与民众对话的桥梁,它同样需要用民众可理解的话语进行表达,也就是说,意识形态必须要建立在人们共同的文化知识背景基础上,它的表达才能得到人们的认同。这种文化知识背景就是历史沉淀下来的优秀传统文化,它是经过各种文化的对话与碰撞,消除了各自消极和个性的部分而保留下来的,能够被大多数人所认同的文化经典。当生活世界的文化领域遭受了系统的入侵时,文化就沦为娱乐消遣的商品和社会精英的宣传手段,语言就不再能够发挥其沟通解释的功能,这种外在于人们生活世界的文化所代表的意识形态则不能被人们所理解,表现为一堆有意编排的符号和脱离人民群众的宣传性话语。要解决这种困境,就要让意识形态回归经典传统文化,要对充斥着大量大众文化与专家文化的文化模式进行重构,让文化回归传统与经典,消除文化的庸俗化、媚俗化、商品化,让文化立足于时代精神,并与传统对话,既能反映当代人的生存境遇,又包含了传统文化中的价值共识与精神信仰,让文化的再生产回到生活世界的轨道之中。 (二)社会规范的重构——民主对话程序的建立 在交往行为中,一种规范制度的制定依赖于人们遵循一定的规则而达成一致的意见,这个过程中,对话不受外界条件的干扰,始终遵循可理解性、规范性、真实性、真诚性的原则。同样,政治法律规范的制定同样也不能脱离人们的讨论与协商,否则意识形态就只是一种强制性的政治命令,与社会成员的诉求相冲突。哈贝马斯指出:“活动者通过公共交往所获得的政治影响,归根结底必须建立在一个结构平等的非专业人员公众集体的共鸣、甚至同意基础之上”[7]。用交往理性来重建被权力和资本所制约的社会规范,就是要创造出理想的民主对话环境,通过民主的商谈程序恢复被系统所破坏的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如果人们能够按照民主的程序进行商谈,那么他们得出的结论就一定是正义的。重建生活世界的社会规范,就是要让政治法律规则的制定按照哈贝马斯提出的伦理道德的商谈方式进行,在这种程序规范的要求下,公共领域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影响,公共意识的达成只承认真理的力量,而当政治法律以意识形态的方式出现时,商谈就需要按照政治伦理的协商方式进行,而政治法律中的意识形态既包含了政治维度,又有文化维度,它既包含了基于人们同意与理解的正义成分,又有权力机构与社会成员之间立场的协调,政治法律中的意识形态既能够被社会大众所接受并自觉地遵守,又能够以上层建筑的方式成为一种规范去约束人们的社会行为。通过交往理性形成的民主对话的程序能够让被破坏的公共领域民主制度得以重新建立,让政治法律中的意识形态生产回归到生活世界的逻辑之中。 (三)个性结构的重构——自我同一性的塑造 在生活世界殖民化的背景下,人的个性结构受工具理性的侵蚀,表现为对政治权力的消极盲从和对商品消费的物化沉沦,成为被权力和资本操纵的工具。人与人之间的对话不再建立在可理解的语言之上,作为沟通媒介的语言被权力和资本所取代,社会的整合和运转不再关注主体间的交往,主体间的交往关系遭到了来自系统力量的扭曲。这种交往关系的扭曲又带来了个人的社会角色对自我意识的内在压抑,导致人的个性结构同一性的丧失,自我意识舍弃了个性层面,按照工具理性所设定的模式扭曲地塑造着自我,深藏于人内心之中的伦理道德观念受到了系统的压制,不再发挥自我批判与反思的作用。要解决这种困境,依然要通过交往理性的力量,将个人从自我分裂的状态中释放出来,通过主体间的有效对话来打开被工具理性束缚的内在结构。通过他人的视角对自我意识进行审视和反思,个人无意识层面的私人化语言可转换为符合大众共识的传统文化和社会规范的公共语言,主体就能够理解深藏于自己无意识内的真实内容,在自己的意识内达成一致理解,完成个性结构的内在统一。这样处于私人领域的伦理道德维度的意识形态才能与社会的政治法律规范保持一致,个人才能够在认同社会规范的基础上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并使其得到修正,在保留着自己个性的同时,又能够具备参与社会交往的资质,从而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四、结语 哈贝马斯通过交往理性对生活世界的重建,对我国当前文化自信的塑造、新时代美好生活世界的建设和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构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借鉴。首先,要在文化思想的古今对话与交流中彰显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性,在中西文明的对话中彰显中华文化的包容性,从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权威性。其次,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真诚的、可理解的、有效的对话来消除被商品经济物化的社会状态,建立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为建设新时代美好生活世界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后,要让意识形态回归生活世界,分别从文化传统、社会规范、个性结构三个层面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进行构建,以大众能够理解、易于接受的方式来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注释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