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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时间:2022-03-23 21:03来源:8N.org.Cn 作者:天剑狂刀私服 点击:

【摘要】关于未来人工智能技术之伦理化显现的话题,总会牵扯出不同程度的恐惧感和忧患意识。这种忧患意识,与“我们”的共同体意识紧密相关。从感性学角度说,在科学幻想中,“强人工智能”之所以能够引发恐惧,并非因为其智能强大,而是因为它具有人类特有的不稳定情感。这种不可捉摸的情感,是有限生存中的人类被文明理性压抑的对神秘他者的直观体验。刻意暴露这种情感并再度用理性将其化解,可以反过来加固对文明秩序的认同。这可以被理解为现代文明秩序排除内在矛盾的例外化装置。被哲学地、概念地恐惧的对象,如尚未来临的“强人工智能”,实则为了维护“我们”之稳定在世生活而献出的“神圣人”。


【关键词】人工智能  感性学  政治哲学




一个幽灵,人工智能的幽灵,正徘徊在中国学界的上空。为了在道理上化解这个幽灵带来的恐惧,学者扮演起驱魔人的角色。然而反讽的是,驱魔的圣水所掷向的,大多是人工智能的智性潜能。但人性却不断提醒我们,恐惧的真正来源,往往是无形无色且无处不在的“灵”。这个“灵”尚未来到,又似乎必然会来到。“强人工智能”带给我们的恐惧并不单纯源于其智性上的无限可能,而更多源于它不可知且不可控制的生存论层面的意义潜能。


在人工智能越出其技术专业领域成为伦理学和政治哲学话题的今天,对人工智能尤其是强人工智能这一“现代之灵”的恐惧本身也应当得到重视。原因不仅仅在于这种情感具有普遍性且引发了一系列的哲学反思,还在于我们共同分享着这种恐惧,并试图通过驱散这种恐惧,加深对我们自身、我们的时代处境和我们共同的未来可能性的认识。


如果说,对人工智能的实际或可能的运作方式的探讨是技术哲学层面的问题,那么,对人工智能之灵性化-伦理化显现所引起的恐惧情感的探讨则将关切到“我们”的共同情感机制和生存期许。在这个意义上,本文试图展开的分析,并非对尚未来临的“强人工智能”的技术本体论分析,而是对这一被投射了诸多观想线索的符号所引发的情感心理的感性学分析,以及建立在这种感性学分析之上的生存论或者说政治哲学分析。通过这种分析,在具体生存处境下从一般化的角度“认识自己”的传统哲学任务也将得到一定的推进。




一、何种“人工智能”会引发我们的恐惧


要分析我们直面人工智能时的心态,当代中国思想家对“人工智能”所引发的恐惧感的表达和解释,或许能构成有意义的参考。譬如,基于现代生存论的视野,学者赵汀阳曾对“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威胁进行过观念渊源层面的分析,并将问题引入“存在论”的论域当中:


人工智能和基因编辑不仅是技术革命,而且是存在论水平上的革命,相当于人类自己试图发动类似于上帝的创世行为,它意味着人类试图改变人的概念……存在论级别的生命升级诱惑,即人试图变成另一种具有神性的更高级存在,这是现代主体性思维的一种极端梦想。[1]


在赵汀阳看来,“现代主体”亦即“自定人”的内涵在于: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思想和意志获得近乎无限的可完善性;这种可完善性,极有可能被类比为具有上帝般权能的“存在论水平上的完全主权”;但与此同时,当这种主体性在现实中遭遇种种困难而不得不作为一种观念中的客体出现在对高级的“人工智能”的技术想象当中时,人们又会对这种“非自然”的主体产生恐惧。[2]


的确,在“超级人工智能”面前,权能有限的我们会加速意识到自身的有限性——相比起强大而又独立的“超级人工智能”,我们所能想象的人生的可完善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我们被“自定人”这一现代主体定义所承诺的生命意义,也就不复存在。进而,人的肉身实存及其对世界的把握与表征也就统统不再有意义。这正如何怀宏所言,一旦“超级人工智能”这类“上帝”来临,“那时我们可能不仅无法驾驭,甚至可能无法判断……我们将不再拥有命名权,而是可能被命名,甚至名实俱无”[3]。


作为“超人”的“人工智能”的确会带来这种令“自定人”自我怀疑的恐惧。但我们又会想到:在宗教曾经统治大多数人的历史时代,这种面对“上帝”之无限权能、转而意识到自身有限性的生命态度,并不见得会造成存在意义的虚无。在神圣秩序所笼罩的有限性自身中,人可以设想一种他律的、微观的存在意义,而未必见得要基于“自定人”的可完善性想象来从事自我塑造。神圣威权虽然可怕,而且会压抑“自定人”假设中关于“自我实现”的图景,却并不会动摇常人的根本生存情感。对于多数着眼于现实生活的人来说,神圣秩序的权能理应不会干预他们对世俗生活的正当追求。毕竟,神圣秩序如果最终必然表现为对尘世的一种稳定的、正当的、无所不包的“爱”的话,那么,它所形成的恐惧感充其量带来生存想象的收束,但绝不会否弃有限个体的存在意义。我们甚至可以说,为了落实尘世生活的稳定,过往的宗教立法者往往会将至高的神圣秩序设定为“恩”与“威”、“爱”与“怕”兼备的情感装置。在其中,无限权能并不威胁“我们”的正当生存欲求,而是不断地在律法和慈悲双管齐下的干预系统中,与我们的自我认同和想象发生共鸣。无论是中国的“天”,还是传统亚伯拉罕宗教中的唯一神,都意在促进在世之实存的维持与延续,而非对其的彻底否定。


因此,我们或许可以想象:如果涌现出一种近乎“超人”但又无时无刻不关照、服务于我们的有限性实存的“强人工智能”,那么也就等同于我们多了一位严厉但不失仁爱的宏大监护者。我们对这位监护者会产生恐惧的情感,但未必产生那种觉得自身将被彻底消灭的根本恐惧。


这种令我们产生“名实俱无”之可怕想象的彻底恐惧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澄清。我们的着眼点或许并非“强人工智能”想象中对“无限智能—权能”的期许,而更应当注意其中对“强人工智能”应具有“自由意识”乃至“自由情感”的期待。正如赵汀阳所言:“任何智能的危险性都不在其能力,而在于自我意识……只有当人工智能获得自我意识,才会对人类构成致命的威胁。”[4]显然,渴望人工智能具有自我意识,这种期待恰恰延续了对“自定人”的现代主体想象。部分人试图借助技术手段,让“强人工智能”成为具有近乎无限的“可完善性”的超自然的自由主体。但与此同时,“强人工智能”在观想层面所具备的这种主体性自由,反而使得其给现实中的“我们”带来一种格外捉摸不定的情感状态,以至于令我们永远无法在它的权威面前感到起码的安全,因为近乎无限的可能性实则等同于彻底的“不可知”。对于这种具有无限权力同时意识也无限自由的“超级人工智能”想象,赵汀阳作出了如下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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