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辅助工作岗位劳务派遣性质人员146人,具体为区安监局10人、文体局5人、政府办10人、工信局5人、农牧局10人、妇联2人、综治委5人、计生协1人、环保局10人、卫计局20人、人社局20人、统计局4人、教育局15人、民兵训练基地2人、西北物流园5人、住建局20人、科协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在相关招聘岗位同类岗位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表现优异者或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职业技能资格者,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0月24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1()和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方式,按程序进行。 1.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1()。 2.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8:30-10月26日17:00 ,过期网站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全面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岗位条件,按规定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站同意《诚信承诺书》,方可进入报名系统。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期间务必打印《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 (6)考生务必关注网站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1.5(有小数点进1)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重新核定招聘人数。 5.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1()和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2(有小数点进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可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1()和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到区人社局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有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可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打印《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1()和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笔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具有较强资质证书者。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鹿泉区政府网站公布,未进入体检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体检,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政审。 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鹿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82012247)。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进行上岗培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享受相关薪酬、保险待遇。 五、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暂定2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月基础薪酬待遇2350元(含个人应缴保险部分),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 六、其他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