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内自愿放弃,导致该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参加岗前培训后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岗位在备注中注明存在多个聘用单位时,由组织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专业等情况统一安排。 七、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聘期内实行聘用管理,由聘用单位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4年(含试用期1年)。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标准为23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工资调整为2800元/月(本科学历增加80元),逐年调整工资标准,首个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续聘的,工资标准调整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其中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见习期为一年,录取后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缴纳。聘用为专技岗位人员可参加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其中水务电力局“电力管理”岗位按照电力企业工资标准及社保规定执行。 聘用单位强化对聘用制人员的考核工作,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聘,续聘的聘期一般为3年,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约,合同终止。被聘用人员以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同的,履行相关手续后,准予解除合同。 八、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9388305,69388275,15712222830,1571222283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监督举报电话:022-6938828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详情登录
芦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招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现有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招聘用制工作人员14人,现予公告。 一、名额和信息发布 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招聘用制工作人员14人,选招考试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18日-26日,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微信公众号“唐山芦台人才”(微信号:tsltrc)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将主要使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二、选招对象及条件 参加选招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现仍在芦台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辅助性岗位的工作人员工作满1年且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 (二)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8日至2000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满5年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8日至2000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不限户籍。 (三)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学历须在2018年10月18日前已经取得,其他证明材料不视为取得相关证书。 本条件中所要求的“工作满1年”是指:截至2018年12月(含12月),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辅助性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含1年)及以上。 本条件中所要求的“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或5年)”是指:计算到2018年12月(含12月),在芦台经济开发区人社部门此前在国有单位按月累计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2年(或5年)(含)以上。 三、报名缴费 本次选招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形式。 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5日至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凌云宾馆三楼会议室。 报名者须提交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芦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招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小二寸正面近期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时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审核毕业证、从事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能够证明考生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内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完成现场报名、缴费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笔试,于10月31日至11月2日登录网址(:90)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本次选招采取笔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分类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视笔试结果而定。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