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录取人员系脱贫攻坚专岗工作人员,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任职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人事关系不变,人事档案不转,党组织关系需转至用人单位。 (二)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岗位补贴组成:基础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380元),仍在原公益性岗位所属单位领取;岗位补贴按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每月补贴50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岗位补贴由县财政拨付,由聘用后所在单位根据考勤情况发放。 (三)养老保险以我省企业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按现行规定执行;医疗保险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标准办理。以上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八、脱贫攻坚专项岗位的设置及管理 (一)脱贫攻坚专项岗位的设置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任务的需要,本次招聘设置一定数量的脱贫攻坚专项岗位,各用人单位具体的岗位名称、岗位条件、岗位数量待报名结束后于考试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脱贫攻坚专项岗位的管理 脱贫攻坚专岗工作人员的管理由聘用后所在单位按现有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由用人单位根据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统一安排具体工作。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制度落实,加强人员管理,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对年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退回原公益性岗位所属单位,享受原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 九、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的领导,确保考试考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县决定成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考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家利(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韩俊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由县组织、人社、财政、教科、监察、公安、信访、卫计、编制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 (二)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杜志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孙建晖(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有武(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继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成员由县组织、人社、财政、教科、监察、公安、信访、卫计、编制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十、本公告发布时间为7天 ,未尽事宜由人社局请示县委、县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313-7398292 监督举报电话:0313-7398053 详情登录 ?code=00091673X/2018-00125&name=%E5%B7%A5%E4%BD%9C%E5%8A%A8%E6%80%81%2F%E5%85%AC%E5%91%8A%E5%85%AC%E7%A4%BA 沽源县2018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卫生系统工作需要,经沽源县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8年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沽源县2018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沽源县门户网站()。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普通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职位表》); (四)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9日至2000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 (五)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在读学生不在此次事业招聘范围内; (六)报考1004岗位的人员为具有学历要求且在沽源县服务期满的基层四项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报考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非普通类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的基层四项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报名人员自行从沽源门户网站()下载《沽源县2018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表内所需信息认真填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其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将《报名表》打印后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人姓名,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时所提供身份证必须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7.考生报名前,须全面了解本次的招聘公告和拟报考岗位条件。 8.考生在报名时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提供打印版的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A4纸)。 咨询电话:0313-5812296 监督电话:0313-5812141 详情登录 ?nid=2745 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为张家口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7名,凡应聘人员要详细填写《2018年劳务派遣辅助人员报名表》进行报名,招聘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 张家口市就业服务局网站(); “张家口市公安局网站(); “张家口公安”微信公众号。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4、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 (二)招聘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