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当今社会天道信仰的重塑必须与现代治理方式密切结合。在国家治理层面上,“天命有德”的政治合法性与“天命靡常”的教化警戒可以思考如何与宪法结合、如何依宪执政。当今中国要建立法治国家,而法治的内涵亟待中华文明的政治理念来丰富扩展。中国法治应当基于对传统中国治国理政经验的总结,以中华文明的道统为基础。例如,现代西方宪政的精神主要是消极意义上的限制与约束权力,这当然十分重要。但根据儒家治道传统,道统还能够起到积极的引导教化治统的作用。将“天道”的精神与法治结合起来,将承载中华政治文明精华的王道仁政精神与法治结合起来,将“仁义礼智信”的君子德行融入民主政治的公民美德,无疑将有助于结合现代治理方式,树立对宪法的尊重与信仰。依宪治国更意味着当今中国民主政治要接续中华文明的道统,并使其发扬光大,这正是澄循“监于先王成宪”意义上的传统中国的宪制精神。 综上所述,儒家天道信仰的治理精神在现代国家治理中主要通过社会教化与国家宪法发挥作用。以天道化人道,是要为当今高度世俗化、祛魅化的世界融入神圣的精神。重塑天道信仰,就是重塑“天人相通”的儒家政治信念。民众只有敬天,才能培养心中的诚敬,才能形成仁义礼智信的德行。统治者只有敬天,才能珍惜来源于天命的权力,才能牢记天命并非永远不变的警戒。 (二)以民本化民主 民主制本身源于政体论思维,强调多数人统治,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构建优良的政治秩序。民主制的最大特点是平等,但若构成一种优良的政治秩序,必然需要一定的条件和保障。古典民主制的保障是公民德性,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想的民主制是自由人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要实现这一理想,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成为有德性的公民。通过良好的公民教育,可以培养正义、勇敢、节制、智慧的德性,使公民成为品行高尚的人。现代民主政治的保障在于:一方面,民主与法治的制度结合在一起,有效限制了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另一方面,公民自治与有效参与,即林肯所说的“民治”,为现代政治注入鲜活的生命力。但现代民主政治发展至今亦暴露出诸多弊端,例如,选举民主过于重视程序,以至于民主几乎变为“选主”;大众民主暴露出大众的平庸与狂热;参与民主对极端平等的追求,容易导致对精英与择优的排斥。现代国家治理对于这些弊端要有更清醒的认识。 民本源于儒家治道论思维,强调治理的目的是构建优良的政治秩序,追求一种良善的仁政。如果说民主强调主权归属与个体自主,那么民本在治理中则以天道为本,重视治理者的责任与治理的成效。正如许雅棠的研究表明,达尔注重程序的公民选举并不能解决治理者的责任问题,而中国传统中的儒法治理学却将治理的好坏与成败视为核心问题。如前所述,民本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既蕴含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的公共性,又蕴含人民在德性的教化中,追求仁政与善治的含义。当今中国国家治理应该充分发掘民本思想的潜在内涵,而不能简单地用民本附会民主,用传统民本为现代民主做注脚。笔者提出以民本化民主,意味着立足民本,批判性地汲取现代民主政治的经验,当然民本思想及其实践本身也要予以充分考察。 第一,在传统民本思想中,天、君、民之间所构成的“天道宪法”赋予人民以至高无上的政治合法性,但这种合法性并不意味着每个人意见的叠加,而是通过公正无私的大法来体现。因此,如果传统的“天道民本”思想能与现代宪法中的人民主权相结合,天道与人民相通,“民为邦本”意味着国家的根基是捍卫天道与正义的人民,那么,这样的民本直通天道,因而比纯粹世俗化政治中的“民主”更具有神圣性,更厚实坚固,并且能抵制现代民主政治中个体权利为本所带来的弊病。此外,民本可以包容民主,在较低层面上,尊重个体生命的尊严,保护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更高的层面上,则将人民当家作主与“天下为公”的天道关联在一起。时下的自由主义者更多在最低层面上强调“民主”,而忽视了传统民本思想的更高追求,因而展现出的是比较薄的自由民主,无法为以中华治道文明为基础的中国政治所接受。在民主普遍为现代社会所接受的时代,如何使中国民主更具特色、更厚实,就必须要立足民本、吸纳民主。杨光斌提出超越自由民主理论,由“社会参与—自主性回应—有效治理”三要素构成的“治理民主”(governable democracy),强调中国的“民本主义民主”是基于民本思想而进行的群众路线的政治制度。这是中国政治学理论开始诉诸儒家传统的开端,但研究者并没有深入考察民本传统及其意涵,因此“民本主义民主“理论仍有待进一步推进和深化。 |